2018年4月18日 点击人次: 802
校相关各部(处)、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精神,为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需求,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优化我校学生就业区域布局,掌握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及发展趋势,扩大学校影响,建立学生实习就业基地,为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等“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就业创业创造条件,学校定于5月开展就业市场开拓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1。现就报名参加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由各小组自主协商确定,于5月20日前开展完毕(5个工作日)。
2、地点(分为五组):
(2)云南省;
(3)重庆市;
(4)广西壮族自治区;
(5)吉林省;
二、参加人员及报名
校机关相关部处工作人员,有关学院分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专任教师。调研人员分为5组,每组由6人组成,由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开拓活动。调研人员分5组,每组由6人组成(含1名以上处级领导、1名业务联络员、1名生活联络员),由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开拓活动。
请有意向参加的老师于4月25日中午12点前将以下报名信息发送至就业市场开发科雷金晶老师的办公自动化。就业市场开发科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整体安排。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联系方式 | 开拓区域意向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