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4日 点击人次: 39168
各学院: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2021届毕业生(包含本、硕、博,不包含自考及成教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领发放程序
按“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公示及申报——市人社局审核及公示——市财政拨付补贴资金到学院——学院拨付补贴资金到个人”的程序进行,详细流程参考《长沙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细则》(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引导,有序组织申报。对困难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具体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为避免学生集中申报时出现系统拥堵的情况,面向个人申报的微信端将提前至8月开始接受申报,请学院通知学生于8月5日-8月31日准备好申请材料,通过“长沙就业”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并在开学后按要求向学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学院向学校报送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暂定为9月5日。学院应做好集中初审、公示工作,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材料规范、报送及时。
(二)加强工作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学院要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一经发现虚报、谎报、重复申报,立即纠正。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院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附件: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细则
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1年8月4日